癌症传媒报导


为何早期乳癌仍需化疗


乳癌分为四期,如已达第四期即代表癌细胞已扩散。约六成个案发现时只属第一或第二期,存活率相当理想。

第一期乳癌的肿瘤小于二厘米,而且未扩散至腋下淋巴核;第二期乳癌的肿瘤则为二至五厘米,或有一至三粒腋下淋巴核扩散。虽然上述两者都属早期乳癌,不过并不代表单用手术就可以完全治愈。原因是当身体出现癌瘤时,癌细胞往往已透过血液或淋巴游走并潜伏到其他器官中,如果只是以手术切除而不接受化疗,这批冬眠的癌细胞有一日可能会醒来形成新的癌症,即是常说的癌症转移或复发。

一般而言,第二期或以上乳癌建议必须接受化疗;即使是第一期乳癌,要是患者年纪较轻,或病理报告显示肿瘤大于1厘米,属第三级细胞变化、没有荷尔蒙受体等高危因素,亦需化疗。肿瘤科医生会综合病人各方面的情况来作决定。很多病人担心化疗会长时间影响生活。其实化疗一般为4-8个疗程,每个疗程为三周,完成后患者可以回复正常生活。始终癌症一旦复发及转移,基本上完全治瘉的机会很低。希望患者可及早把握治疔的机会,制止癌症复发。


参考资料: 星岛日报